总阅读数:1292 发布时间:2013-09-30
漳芗政办〔2013〕104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漳政办发〔2013〕135号)精神,现将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市、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以上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