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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摘自: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阅读数:1771 发布时间:2016-09-28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芗政办〔2016〕116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漳政办发〔2016〕51号)精神,现将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 5:30

       每周二、周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市、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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