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阅读数:1771 发布时间:2016-09-28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芗政办〔2016〕116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漳政办发〔2016〕51号)精神,现将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 5:30
每周二、周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市、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