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总阅读数:1517 发布时间:2015-09-30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芗政办〔2015〕106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漳政办发〔2014〕74号)精神,现将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3:00— 6:00
二、每周二、周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市、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