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鹭菁 摘自:漳州菜篮子
总阅读数:25 发布时间:2014-05-16
我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第二阶段以后,中心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管理站注重边查边改,把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对群众各类来电、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能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时间的积极调研、拿出解决方案,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做出解释,着力修订完善制度,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问题马上办理;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近日,市场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关于芗城区江滨花园6幢楼下(即南河市场东门外围)占道经营、喧哗扰民现象严重的来电反映,中心机关市管科立即组织对该地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上下班时间(上午7:00之前、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为该地段占道经营的高峰时段。为了进行有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该地段的整治执法力度,自2014年5月4日起,由区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一大队、新桥街道办事处、市场中队、市场服务中心对南河市场东门外围进行联合整治,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劝导,及时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同时,为了建立该问题整治和巩固的长效机制,南河市场管理站向南河市场经营户发布通知,自2014年5月4日起,一旦发现原南河市场经营户流动到市场外围占道经营,一律取消其场内经营权。
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不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向群众作出解释和沟通。鉴于延安北路夜市城市道路占用费自1998年起至今从未调整、延安北路夜市的管理运行成本逐年提高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维持延安北路夜市管理站的有序进行,我中心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对延安北路夜市管理站现行摊位占道费进行调整,在原来占道费收费水平(80—110元/摊•月)的基础上上调40元,上调幅度为36%—50%。针对此次夜市占道费上调的举措,有些群众不理解,甚至认为不合理,我中心都积极地一一作出解释和沟通,上调后的摊位占道费并未超出区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合理收费。
三是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近期,市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了《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励实施细则》、《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各市场管理情况考核评比办法》、《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商品价格信息采集监测办法》等三项规章制度,将各市场每周管理情况考核评比情况、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及履职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奖励在区别工作人员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的杠杆作用,建立了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