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阅读数:1291 发布时间:2013-09-30
漳芗政办〔2013〕104号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漳政办发〔2013〕135号)精神,现将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市、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以上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