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闽南日报
总阅读数:5 发布时间:2022-04-14
本报讯(崔炜)4月11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市创城指挥部有关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全域开展、全面深化、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在深化创城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通知要求,市直机关要在深化认识、营造氛围上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提高对创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示范窗口等文明创建活动,宣传福建新风正气名片,营造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要在履职尽责、提升效能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高质量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七比一看”竞赛活动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要在崇德向善、引领风尚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弘扬仁爱之心、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树立诚信之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倡导孝敬之心、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增强责任之心、加强个人品德建设,做到口中有文明、手上有文明、脚下有文明。
要在带动家庭、参与创建上走在前、作表率。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好家庭作为社会文明基石的作用,引导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争做家庭文明建设表率,以个人“小家”文明推动社会“大家”和谐。
要在志愿服务、助力基层上走在前、作表率。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要按照市创城指挥部《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创城工作挂钩社区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挂钩社区做好创城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创建责任、引领文明风尚、传承良好家风、做好志愿服务,在创城活动中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贡献力量,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创城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