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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宣传教育(四)

 摘自:重庆开州妇联
总阅读数:9 发布时间:2020-04-21

       邪教主要侵害对象
       1.迷信思想严重的人。
       2.有宗教情节,经常在私设聚会点活动的人。
       3.体弱多病的人。
       4.工作事业感情生活不顺的人。
       5.农村妇女、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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