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爱卫办 摘自:漳州市卫健委
总阅读数:3 发布时间:2020-08-27
根据省爱卫办、省文明办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近日,漳州市爱卫办、文明办联合部署在全市各地开展为期两个月(8月1日至9月30日)的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划行归市不合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清理市场内及周边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垃圾桶、垃圾运输车应保持加盖密闭,外观清洁无污秽,垃圾及时清运不满溢。维护市场内上下水设施完好,上下水通畅,市场内外明沟暗渠保持通畅、干净。
二是市场内公厕原则上应达到二类公厕建设标准。洗手、冲水等设施完善,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蹲位、便器、地面、墙壁清洁,基本无臭、无蝇。
三是倡导无活禽交易、“白条”上市,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禽售卖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活禽销售与宰杀分离,卫生状况良好,确保下水道通畅,活禽产生的粪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四是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对摊位的操作台面、垃圾桶、地面应每天消毒1次。对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收集点、污水、运输车辆等应定期进行消毒,疫情期间要增加消毒频次。对市场内外应每周进行1次虫媒药物喷杀,及时补充毒饵盒内的鼠药。人流量大的市场要定期开展经营场所外环境(含污水)新冠病毒的监测,分析评估被污染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五是要加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素养和文明素质,文明诚信经营,主动落实市场卫生管理各项要求和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从业者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者报告,规范就诊并告知市场经营相关情况。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漳州市爱卫办、文明办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健康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和市场保供两不误;同时,要立足于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保持专项整治成果。
来源: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