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铃清 摘自:闽南日报数字报
总阅读数:13 发布时间:2020-01-2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春节消费高峰马上来临。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合理、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防范和维权意识,过个祥和年。
按需消费莫冲动
面对低价要理性
年终岁末,许多商家会开展各种低价促销活动吸引顾客,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及退换货政策再下单。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不满意,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是无法享有网上购物同等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的。所以,选择线下购买的消费者购买时要详细询问相关退换货约定,保持理性,切勿盲目购买。
正规渠道消费
保留相关凭证
消费者要在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查看是否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等,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要多看多问多比较,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于商家的承诺,应要求商家在购物凭证上注明承诺的时效,防止在日后维权时证据出现瑕疵或无效。一定要保留好票据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购物时要选择信用等级高、专业性强的商家,一定要在正规的第三方平台上支付,切忌私下向个人转账或汇款,且留存购买凭证、商谈记录等信息。
消费者出游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其经营资质和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不要被不正常的低价位所迷惑;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对不合理的条款要当面提出异议并加以修改后再签订;合同内容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等详细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亲友聚餐要适度
饮食安全记心上
节日期间,亲友团聚,各种聚会接踵而来,聚餐时不要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要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在家里制作食品时,要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并注意合理储存食品;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本报记者 陈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