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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市场监管部门 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作者:陈铃清 黄静燕 摘自:闽南日报
总阅读数:9 发布时间:2019-10-24

     本报讯(记者 陈铃清 通讯员 黄静燕)近日,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食品经营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简化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此次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适用于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三种情形。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申请人,加强办证前指导服务,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且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免于现场审查,当场发放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在1个月内对告知承诺制的管理对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实施情况相符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录入到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此次改革进一步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同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是对食品经营许可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重监管”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截至目前,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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