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利敏 摘自:闽南日报
总阅读数:11 发布时间:2019-09-25
日前,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以下简称新标准)颁布。新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与201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残留限量2967项,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新标准将于2020年2月28日正式实施。
范围大
覆盖全部农药品种
所谓的农药残留限量,是指一种农药在一种农产品中的规定限量。由于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不同,一种农药可能被批准使用在多种农作物上,因此一种农药需要规定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批准农药品种全覆盖。据介绍,在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而2019版新标准农药覆盖范围更广,全部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的问题,与201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残留限量2967项。
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新标准规定了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其中,新增人参、杨梅、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804项限量,总数达到1602项,是2016版的两倍多。同时,动物源性食品残留限量也有了突破性增长。
项目多:
涉及肉蛋奶等商品限量
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通告》,抽检结果显示,总体不合格率为2.4%。在所有不合格项目中,“两超”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是三大主要问题,其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25.1%,涉及鸡蛋等食用农产品占比很大。
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中的食品农药残留限量均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试验及监测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等,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扩展,进一步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对于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肉蛋奶以及近年来备受追捧的进口食品,新标准均依法做出了科学农残限定。农业农村部将确保到2020年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