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芗城晴空
总阅读数:4 发布时间:2018-09-29
据悉,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于8月27日来闽督导。督导期间,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0591-86213170)和举报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A3021)收到我省干部群众的踊跃来电来信。9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在闽进驻督导工作已结束。自9月28日起,该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停止使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向福建省有关方面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福建省公安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0591-87094094;
举报邮箱:fujiansaohei@163.com。
选自2018年9月28日《清朗天空》,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