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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励实施细则

作者:办公室 摘自:漳州菜篮子
总阅读数:213 发布时间:2017-09-01

       根据《关于印发芗城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芗政办?2010?164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体现绩效考评奖励在区别工作人员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的杠杆作用,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结合我中心岗位设置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绩效考核及分配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体现市场管理工作的行业特点,切实发挥绩效考评奖励在深化集贸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创建人民满意的市场管理队伍、构建和谐文明市场活动中的奖励作用,调动广大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对市场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成效、岗位出勤、履职情况及其它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二)客观性。由中心考评领导小组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收集平时记载(或记录)的各项有关资料,客观、准确地体现市场管理人员每月工作的基本情况。
       (三)公正性。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关联性。年度考核结果、各市场每周管理情况考核评比情况、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及履职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范围和时间
       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在岗工作人员,自2014年度起实施。
       五、绩效考评奖励分配方法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奖励年终一次性兑现发放,根据每年上报审批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进行四档分配,一档为班子成员,二档为中层正职,三档为中层副职,四档为一般工作人员,适当预留部分作为年度奖励基金。
       临时在岗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奖励指除基本工资、满勤奖以外的工资部分,按月发放。
       六、绩效考评办法
       年度考核结果、各市场每周管理情况考核评比情况、工作人员在岗履职及遵章守纪情况均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等次的,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分档标准(即本实施细则第五条)年终一次性兑现发放相应档次的绩效考评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月绩效考评奖励增加100元,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全年绩效考评奖励不予发放。
       临时在岗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等次的,下一年度绩效考评奖励保持不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下一年度每月绩效考评奖励增加100元,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下一年度全年绩效考评奖励不予发放。
       (二)各市场每周管理情况考核评比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1、半年内同一摊位(店面)相同问题累计被扣分三次(含)以上的,给予责任人被通报当月绩效考评奖励按10元/次扣发处理;
       2、半年内同一摊位(店面)相同问题累计被扣分三次(含)以上的,给予分管行业副站长被通报当月绩效考评奖励扣发50元处理;
       3、年内被中心通报两次的市场,给予管理站站长被通报当月绩效考评奖励扣发50元处理;
       4、年内累计三个月(含)以上评比最后一名且月总得分不满80分的市场,管理站站长、副站长排名末位月份的绩效考评奖励均降一档,一般工作人员排名末位月份的绩效考评奖励均扣150元。
       5、连续三个月考核评比第一名且月总得分达到或超过95分的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元、站长和副站长在此基础上加奖50元,并在被通报当月绩效考评奖励兑现发放。
       (三)工作人员在岗履职及遵章守纪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1、对中心领导、中心机关领导交办或者要求整改的工作,屡教不改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且不及时说明未办理原因的,给予责任人当月绩效考评奖励降一档处理(一般工作人员、临时在岗工作人员直接从当月绩效考评奖励扣发150元处理);
       2、当月旷工一天(含)以内的,当月绩效考评奖励降一档处理(一般工作人员、临时在岗工作人员直接从当月绩效考评奖励扣发150元处理);当月旷工一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
       3、受到区级(含)以上效能告诫或者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取消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
       4、被作待岗处理期间的,期间内绩效考评奖励给予停发;
       5、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有规定处分期间的,期间内绩效考评奖励给予停发,没有期间规定的,取消被处分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

       6、所在科室或管理站工作人员当月有2—3人被取消发放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的,科室负责人或管理站站长当月绩效考评奖励降一档,站工作人员当月有4人(含)以上被取消发放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的,科室负责人或管理站站长当月绩效考评奖励降二档;

       7、所在科室或管理站发生重大失误或事故,没有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的,取消科室负责人或管理站站长当月全额绩效考评奖励;
       8、其他违章违纪行为经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降档或取消绩效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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