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摘自:漳州菜篮子
总阅读数:1632 发布时间:2012-01-05
一、各市场管理组必须安排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管理所辖区域的车辆通行及停放秩序。做到市场内外通道及周边所辖区域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二、各市场管理组应当根据需要,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市场周围适当的位置划线设置停车区域,并分别设置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停车区以及收费看管区。其中经营户的停车位置要实行编号定点停放。
三、市场车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在规定的位置规范停车,做到停放整齐、有序。
四、市场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经营户的配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出市场,禁止消费者骑车入场内购物。
五、市场服务中心稽查室要加强对市场车辆秩序的督查。第一次督查发现未按规定位置停车的,由执法部门给当事人予书面整改教育,对车管人员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督查发现未按规定位置停车的,由执法部门对当事人按违停给予行政处罚,对辖区责任车管人员,给予从每月的绩效工资中每次扣1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六、凡被市区两级工作组检查发现有车辆乱停乱放的,由执法部门强制清理并保管违章停放的车辆,给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对辖区责任车管人员,给予从每月的绩效工资中每次扣50元的处罚、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绩效考评。
七、本规定经2008年7月25日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