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陈晓琳 摘自:漳州菜篮子
总阅读数:1939 发布时间:2017-03-27
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中心机关各科室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7日